澳門大學舉辦新制度簡介會

 

新的《澳門大學法律制度》和《澳門大學章程》於2006年9月1日正式生效,為了讓員工了解新制度下大學人員通則的各個章節,澳門大學特別於日前分組舉行了「新制度簡介會」,新章程保障了大學員工的報酬和福利,並且在「舊人舊制、新人新制」的原則下,強調員工可擁有自由選擇新舊制度的權利。

簡介會介紹了澳門大學在《澳門大學法律制度》和《澳門大學章程》生效後,學術和財政方面,將享有更靈活和自主的空間;同時也向教職員講解了《澳門大學人員通則》各項細節,當中包括員工福利、招聘及晉升制度等。

新的《澳門大學人員通則》在採用「舊人舊制,新人新制」的原則下實施,保障了現時教職人員的報酬和福利,現行教職人員更擁有選擇保留舊制或轉入新制的權利,轉入職務內容相同的職級及薪俸點相同的職階,如無對應者,則轉入相應職級結構內較高且最相近薪俸點的職階。教職人員可向校董會遞交申請書,由校董會常設委員會審批。大學已開始接受轉制申請,第一批申請於10月6日截止。


05/10/2006